加强非煤矿山顶板、通风、防火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前,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五条规定出炉,明确要求全省非煤矿山在复工复产验收、安全检查、安全许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等环节中均要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48条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省安监局“五条规定”。
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五条规定内容包括加强井巷开拓工程和出矿巷道顶板管理,加强通风管理,加强井下动火作业管理,加强电缆管线吊挂管理,加强采矿方法管理。
为了使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认真贯彻落实好“五条规定”,省安监局在忻州市代县明利矿业公司召开了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对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五条规定”进行了解读,组织与会人员到代县明利矿业公司进行了现场参观学习。
与此同时,省安委办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市安委办组织实施、县安委办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整。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省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从5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专项整治要求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要求,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处理。(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