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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 | 添加日期: | 2018-04-26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8-0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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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政办发〔2018〕21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汾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襄汾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汾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晋教基〔2017〕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好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决策部署,本着“履职尽责、特教特办”的原则,继续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现状分析
近几年,随着我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普及率明显提高。但与普通教育相比,全县特殊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缺少专业体育、美术和卫生保健人员。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我县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充分认识实施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巩固一期成效,破解发展瓶颈,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增强保障能力,拓展特殊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普特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增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普惠优先,特教特办。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特教特办,优先发展。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加大对残疾学生扶助和优先保障力度。
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县教科、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及残联等部门专项研究特殊教育,明确各自职责,及时解决特殊教育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办好特殊教育。
(二)发展目标。
继续推进融合教育,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残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紧紧围绕残疾学生成长需要,因地制宜,加快完善特殊教育资源布局,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2019年秋季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课程设置增加职业教育等学科,为实现残疾人就业升学奠定基础,拓展残疾学生成才路径。
2、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不断提高资助水平。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
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贯彻国家课程标准,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推进医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位残疾学生都能接受到适合的教育。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力量和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办有质量的特殊教育。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完善“一人一案”机制。以乡镇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针对残疾学生的残疾状况,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的安置原则,建立科学规范准确的“一人一案”机制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学籍管理,康复机构训练学生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为残疾学生休学、复学以及超龄就读等非常规学籍异动开通“绿色通道”,方便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加大随班就读工作力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统筹规划,加快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快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和专兼职资源教师配备工作,加大在接受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化资源教室力度。乡镇中心校要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力度,扩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做到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
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类别。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积极推进县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积极开展送教上门。建立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确实不能来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康复或远程教育等服务,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兴办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实施《“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可以根据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义务教阶段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达到不低于6000元/生·年。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县政府将在中央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特殊教育资源平台、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要出台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相关政策。
积极创造条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寄宿生开展爱心营养餐工程,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以上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国家彩票公益金要积极支持补助特殊教育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在县域内,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卫计、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对残疾人教育加强指导并提供心理咨询等工作。加快建立残联、教育、卫计、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在特教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积极开展残疾学生心理教育、教育咨询,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设立专门编制,配备专门指导教师,协助开展我县随班就读工作,定期选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复训练、家长教育等巡回指导工作。
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采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加强家校合作。
(五)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教师培养和培训力度。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当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托国培计划、省培项目,加强特殊教育校长和骨干教师、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完成特殊教育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县教科局要做好全县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配备力度。按照省定编制标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和员工,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落实特教教师津贴补助和职称评聘政策。认真落实《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规定的相应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把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应当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误餐和交通补助。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事特殊教育,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水平。在表彰奖励学校和教师工作中,应当向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师适当倾斜。
(六)深入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认真执行新课标,用好新教材。贯彻执行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年版),推广使用国家新配套特殊教育学校各科教材,加强逐级培训,保障全员参与,全面适应。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新课程实施方案精神,实施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为每个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能力建设,加大连片教研、网络教研工作力度,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残疾儿童少年良好阅读习惯。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结合学校特色开发本地特色校本课程,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的职业课程,到2020年,总结全县康复训练成效突出的好经验、好典型,丰富特殊教育教学资源,并遴选优秀项目推广使用。
推进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检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五、组织保障
襄汾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综合工程,需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落实教科、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的职能和责任。按照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同时,加强教育督导,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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