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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件人:您好
您来信投诉的信件收悉,经与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临人社发【2017】40号文件《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住院前省外30天,省内15天,市内7天内能作为确诊住院依据的门诊相关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您在襄汾县人民住院前的门诊票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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