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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陵镇齐村户口问题的回复

2018-05-30    浏览:

来电人:您好

    您反映问题的信件收悉,经与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号)精神,省厅对2013年11月26日制定的《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晋公通字〔2013〕156号)进行了修订,其中第八条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另外,根据通知要求,省厅对人口系统进行升级,只有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取消了原先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故我局襄陵派出所工作人员无法将来电人户别更改为原始户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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