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3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3202000002号
来件人:您好
您反映问题的信件收悉,经与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依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不分在职和退休),在此之前我局医保中心已多次与该单位联系,催促尽快缴纳医疗、生育保险,但该单位由于运行不正常,无能力缴费。目前,仍处于欠费状态。我局医保中心已与来电人取得联系,解释相关情况,建议由企业主管部门出面尽快解决该单位职工医疗欠费问题。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3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3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