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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临汾市大数据发展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汾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大数据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晋政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战略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国大数据行业发展非常迅速,2015年市场规模为1105.6亿元,较2014年增长44.15%,其中,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软件和大数据应用分别占比64.53%、25.47%和10%。但目前我国大数据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供给仍小于市场需求,且已经出现的产品和服务在思路、内容、效果等方面差异化程度不高,加之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导致市场竞争不够充分。自从2014年3月“大数据”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及大数据应用,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建立国家大数据战略,大数据上升至国家战略已成共识,政策助推力度不断加大。
关于我市发展大数据产业的优势:
(一)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我市共有常住人口445万,家庭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89.06万户,全市宽带通达率达到74.9%。全市建立移动通信基站6026余座,设立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热点29个。
(二)应用服务逐步深化。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对数据资源的采集、挖掘和应用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外网整合工作全力推进,“一网两平台”工作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保一卡通、公共安全系统等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不断深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大数据应用正逐步兴起。
(三)信息产业稳步推进。我市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与华为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筹划启动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当地电信运营企业推动政务云建设,积累沉淀了一定的数据资源。
(四)地理环境较为适宜。大数据实时发生和海量数据的特点决定其需要通过规模化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全天候不间断工作来实现,环境的温度、湿度决定了其利用自然冷却的时间。我市冬季寒冷且漫长,夏季雨水集中且短暂,春秋季温度适宜,全市昼夜温差较大,有利于大规模减少数据中心制冷能耗,降低运营成本。
(五)煤电能源充足富集。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的运行,对电力的需求和依赖特别明显,对耗电量和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我市充足丰富的煤电资源能够满足云计算数据中心能耗需要,实现煤—电—数据链条的转换和延伸。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新的资源观,把握实施大数据战略“十三五”窗口期机遇,以招商引智为突破口,以政策扶持为抓手,以推动数据开放与共享、加强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应用创新为重点,以完善发展环境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实现数据资源基地建设大跨越、重点领域应用大突破、生态产业链大发展,推动我市发展动力转换、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统筹作用,优化政策环境,通过政府大数据率先应用,加快促进大数据应用的市场化开发,探索采用服务外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发,引导大数据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应用驱动,创新引领。以应用需求为指引,推动大数据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集聚丰富数据资源,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顺应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运维趋势,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全面破除数据壁垒,构建政府与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健全制度,防范风险。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的规则和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信息安全策略,构建安全规范的发展应用环境,提升大数据各环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整体布局全市数据中心和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到2020年,大数据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建成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逐渐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社会大数据资源集聚共享态势基本形成。大数据示范应用成效显现,政务云应用率先取得突破,智慧政务、智慧安全、智慧能源、智慧环保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平台全面组织建设。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和体系初步建立。
(二)阶段目标
1.基础夯实期(2017—2018年)
到2018年,政务云平台建成并规范使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数据的有序交换和共享。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督促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实施,建成我市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数据中心。
临汾市大数据中心基本建成,市级政务云平台在临汾市大数据中心部署完成,按照“新建系统全部上云,原有系统逐步过渡”的方式,初步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统筹整合。初步建成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到50%以上,部分政府部门之间实现业务信息资源共享。
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骨干企业,基本形成以大数据为核心要素、以大平台为运营支撑的产业集群,带动一批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产业集群。大数据相关规章制度、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目录和共享开放机制初步形成,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不断健全。
2.创新发展期(2019-2020年)
到2020年,临汾市大数据中心全面建成,80%以上的市级政府部门业务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政务云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运行良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政府各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共享的运行机制和向社会合理开放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各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取得突破,创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兴业态和业务模式不断丰富,大数据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示范基地基本建成。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
1.加强基础网络布局与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加快“宽带中国”临汾方案实施,引导和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大通信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加大无线通信网络、光纤宽带网、窄带物联网的建设投入、提升光纤网络覆盖范围、出口带宽和网络性能,加强网络管理和技术保护水平,保障基础网络运行高效、安全、稳定,形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网络,为全市各领域智慧城市应用提供有力的基础网络支撑。
2.加快基础网络资源建设。积极推进高性能光纤网络的普及,扩充带宽资源。最大程度保证数据中心所在区域的带宽资源,减少网络带宽带来的大数据发展瓶颈,提升各县(市、区)的互联互通的水平。
3.推动移动互联网络建设。加速4G通信网络建设,布局5G网络发展。实现4G信号覆盖率100%,各县(市、区)宽带网络无缝覆盖。加强5G通信网等关键技术应用,大力推广基于下一代网络技术的业务创新,进一步完善高速、安全、泛在、共享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4.推进公共无线局域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全市公共场所、服务场所的无线网络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公园绿地、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商业金融等重点场所网络覆盖率。打造移动互联网的网络环境,支持移动互联网应用。
(二)建设高效安全的“政务云”
推进临汾市大数据应用,夯实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基础,“政务云”作为“智慧临汾”的建设基础,整合临汾市范围内统一的人口、法人、征信、经济、空间地理信息五大数据库,按照信息资源规划,完善信息交换和共享体系,实现信息在政府内部的有序流动和有序存储、临汾政务云以高效服务为宗旨,以资源集约为导向,以安全可靠为重点,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理念和技术,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基础建设、支撑软件、数据资源、政务应用、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等服务。
构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运维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治理模式,以“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体系。政务云平台提供商(政务云平台投资建设方)负责投资建设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息化服务应用。电子政务服务运营商(政务云平台日常运维方)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部门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对云平台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市场化开发和社会化合作。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使用政务云服务,开展部门业务系统迁移和部门数据资源应用示范。
(三)促进数据资源整合
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破除部门数据壁垒,打破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设完善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务信息业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四)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快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安全监管、综合防护的技术手段支撑。
2.加强信息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建设、谁维护”“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和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信息数据资源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
3.加强敏感信息保护。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行为。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政府机构、企业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严格规范政府机构、企业收集数据行为。在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领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试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4.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增强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六、重大工程
(一)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大型数据中心项目落地,推动建设大数据基地,加快建立临汾市大数据中心,构建数据资源支撑体系,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数据资源统筹存储、共享开放和开发交易。
1.加快基础网络建设。加强基础网络布局与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加快“宽带中国”临汾方案实施。引导和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大通信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加大无线通信网络、光纤宽带网、窄带物联网的建设投入,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IPv6的演进升级应用。加强网络管理和技术保护水平,保障基础网络运行高效、安全、稳定,形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网络,为全市各领域智慧城市应用提供有力的基础网络支撑。加快临汾市云计算与大数据中心基础网络资源建设。最大程度保证云数据中心所在区域的带宽资源,减少网络带宽带来的大数据发展瓶颈,提高各县(市、区)网络互联互通的质量。
2.加快临汾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立足市内数据中心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全市一体化的临汾市大数据中心、数据运营中心和备份中心。依托临汾市大数据中心,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各类数据中心、大数据交易所、专业机构等渠道平台数据,构建汇聚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大数据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库集约化建设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
3、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采用先进的混合云(私有云+公有云)方式,依托临汾市大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设施,建设集中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市直各部门新建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部署,原有业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云平台(涉密系统除外)。各级部门业务系统所需基础环境、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支撑软件和运行维护等均由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统一提供,各部门只负责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电子政务云平台建成后,部门数据、业务系统与承载的技术环境逐步实现分离,各部门基于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不再需要单独自建、更新和升级技术环境,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4.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格局和机制,推动部门通过政府数据统一共享平台获取共享数据,从而促进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加强数据管理,把信息共享贯穿于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督等全过程,实现数据共享常态化。
(二)努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
加快推动政府大数据深化应用,鼓励各级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委托开发等方式率先开展政府大数据示范应用。重点组织实施“十二大领域应用示范”,探索发展应用模式,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1.开展公共安全大数据示范应用。完善“平安城市”系统应用建设,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加快汇聚整合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质监、财政等部门基础数据和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相关数据,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大数据应急管理应用,完善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数据库群,为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数据支持。
2.开展文化旅游大数据示范应用。依托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梳理我市特色名胜古迹、黄河文明、名人故居、历史遗产等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大数据挖掘、整理,将我市特色旅游景点如洪洞大槐树、尧庙、壶口瀑布、云丘山等名胜景点汇集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文化旅游平台,全方位展现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运用旅游大数据资源,深化旅游品牌推广,补充完善产业大数据库。推进我市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旅游资源信息、旅游产品与旅游公共服务高度融合,实时为游客提供旅游景区配套信息服务。加强对重点景区游客流量在线监控、实时监测,开展客源、游客需求等监测分析,提升旅游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理能力。
3.开展工业大数据示范应用。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需求,加快推进“工业云”服务,创新云应用,运用大数据驱动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技术在全产业链集成应用,推动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和制造模式变革。加强工业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分析感知用户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兴制造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等在线增值服务。重点在煤炭、冶金、电力、煤机制造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4.开展农业大数据示范应用。围绕“农业云”建设,整合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我市农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大数据在“三农”经济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形成农业领域相关产业链的多维数据体系,汇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场监测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灾害预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等方面数据资源。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构建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三农”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5.开展能源大数据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我市煤炭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煤炭、焦化、煤化工等相关产业链大数据挖掘应用。整合煤炭数据资源,在数字矿山、智能生产、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采集、挖掘和应用,做强做优煤炭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煤炭资源利用的综合效能。加强智能电网大数据体系构架,推动风力、光伏等多源异构发电数据的集成和供给交易。着力推进风力、光伏、煤层气等各类新能源数据整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能源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革命。加强对煤层气、天然气等新能源数据挖掘,探索新型能源综合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煤—电—数据”一体化发展研究,探索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新模式。
6.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示范应用。全面规范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应用管理,加快建设和完善以构建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业务资源四大数据库为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公共卫生、临床科研、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教育培训和引领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推进网上预约分诊、远程医疗、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便民惠民服务,基本形成卫生行业系统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建立适应市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推动医疗行业治理及临床医学科研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疾病防治和持续性健康服务。
7.开展民生社保大数据示范应用。利用大数据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汇聚民众在社保、就业、养老等方面的行为数据,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提前感知服务对象的状况和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主动化服务。支持公共服务部门加强与第三方数据机构合作,共同建设社会基础数据库,助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开展公共服务创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数据在城乡间共享和流动,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数据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服务便利化。
8.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示范应用。以全市扶贫信息系统中人、户、村等扶贫对象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全市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库,研究开发与各行业部门精准帮扶数据交换的共享系统以及关于基准扶贫数据分析、展示的平台。实现扶贫开发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扶贫开发部门向行业部门提供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为各行业部门将帮扶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精准投放提供支撑。各行业部门将帮扶政策措施落实的数据信息反馈扶贫开发部门,为扶贫开发部门分析全市贫困退出提供依据。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对扶贫对象识别的常态化信息比对,对识别对象进行征信,促进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提升帮扶精准度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9.开展交通物流大数据示范应用。开展交通物流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整合现有物流平台功能,综合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类基础和专用信息,整合物流电商、物流调度、物流综合服务、支付结算等数据资源,提供物流信息共享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数据港,实现物流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汇聚共享。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发展物流金融、物流保险、物流配送等物流新服务。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集成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户、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旅游船舶、从业人员、执法人员、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基本要素和交通证件、执法案件、货运单据、客运票据等核心要素数字资源,逐步建立各个相关政府部门、交通系统内部各部门、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
10.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示范应用。建立全市电商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提供按需、优质的个性化服务,鼓励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鼓励利用大数据支撑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提升、信用建设和定制服务等,研发面向全行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支持建设农产品交易平台,深化大数据在农村电商中的应用发展,改造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供应链反应速度和灵活性,促进农产品交易标准化、互联网化和可追溯化。
11.开展金融大数据示范应用。建设全市金融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分散在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汇聚、分析、融合、发布,为企业提供融资需求发布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发布平台,实现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将现有金融监管平台纳入金融大数据平台,对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投资理财、P2P等网络金融服务中介机构进行监管。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融资、储蓄、保险、清算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信息服务。
12.开展教育大数据示范应用。建立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和教育大数据分析平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汇聚整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类教育数据)和各类学校(中小学、职高、高职院校等)教育资源(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学生成长数据库、教师发展数据库、学校办学资源库等),构成覆盖全市,支持市、县两级分布的教育云体系。汇聚整合山西师范大学面向基础教育开发数字媒体资源,创建教育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互补的服务模式,形成资源配置与服务集约化,实现最广泛的资源汇聚共享和最低成本的教育资讯服务,扩大优质教学资源的应用和推广。
教育大数据是面向教育全过程时空的多种类型的全样本的数据集合。通过教育大数据的两项关键技术:教育数据挖掘和学习分析,促进教育管理科学化变革、促进教学模式改革、促进个性化教育变革、促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促进科学研究深入化等。为我市教育决策提供支持服务,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和职业教育水平提供服务。
(三)提高大数据发展应用安全保障水平
不断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广可信、可靠、可控的安全技术、产品与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大数据安全信任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手段,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大数据健康稳定发展。
1.坚持依法监管,加强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建立完善大数据交易、流通和监管机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检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国家及地方网络信息安全法规标准,出台地方相关政策制度,要求云服务商通过安全审查。建设市信息安全和大数据监控平台,促进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数据采集与共享,建立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情报共享和研判处置体系。建设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和僵尸、木马、蠕虫病毒的监测处置综合管理平台,完善IDC/ISP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功能,全面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泄露国家秘密、网络攻击破坏、通讯信息诈骗、滥用数据、窃取和售卖企业与个人信息、侵犯隐私等行为。
2.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环境下的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安全技术研究,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评测机构一体化的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重点做好大数据平台和服务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实施安全、自主、可信软硬件替代工程,推动自主、可信软硬件设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党政机关先行示范推广,有序推进电力、金融、教育、医疗、工业、通信等重要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实现替代。
3.建立部门协同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信任体系,建立以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为核心的安全认证平台,通过“一证通”,强化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电子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用。规范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建立健全安全专用产品备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建立科学的网络安全与密码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密码技术在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强化密码在保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安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国产密码算法和技术的应用。
4.大力推广应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网络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以网络安全监测云平台、内网威胁感知监测平台等技术为支撑,综合运用多元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增强网络安全态势及风险感知和安全事件识别及处置能力。
5.落实国家应急体制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灾备体系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社会化服务”相融合的模式,利用现有资源互为灾备,根据需求不断扩大“同城灾备”或“异地灾备”规模,逐步实现容灾备份全覆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临汾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大数据基础建设、发展应用等方面各项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组建大数据管理机构,统筹领导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统筹审核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需求,提出年度信息服务费用财政预算建议。整合技术支撑力量,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和数据资源合规性审查,为全市大数据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用电、土地、财税、资金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政府采购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整合各类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发挥市、县两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大数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融资渠道,努力为企业重组并购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
(三)完善制度标准
围绕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开放等,积极参与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并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
(四)积极招商引资
制定激励措施,在全市营造发展应用大数据的氛围,动员机关、社会、企业诸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开渠道,大力招商引资。鼓励引进大数据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高校设立大数据学院,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积极为大数据专业毕业生提供多渠道就业机会,为我市大数据发展培养基础性人才。
(五)加强合作交流
加强各领域的合作交流,积极借鉴先进的技术、经验,鼓励有实力的大数据企业、机构,在大数据技术探索研究、创新应用等方面寻找合作机会,寻求合作项目,促进大数据领域创新合作和深入发展。
(六)加快大数据人才培养
创新大数据人才培养、引进和储备、集聚机制,大力加强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特殊优惠政策集聚大数据专业人才和前沿技术,充分发挥高校、职业院校培养储备人才的基础作用和园区、企业集聚用好人才的主体作用,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吸引大数据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为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日印发
校对:樊文杰(市经信委) 共印250份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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